第二次期中考後學生學習扶助課程(補救教學)開課申請:
(1)第二次期中考後學生學習扶助課程於12/1(五)〜1/7(日)期間辦理,請老師們於開課前3日向教學組張雅婷小姐提出申請,開課申請表如附件。
(2)課程結束後一週內繳回紙本表格(家長同意書回條、成績評量表、教學進度表)至教學組,表格電子檔寄至instruction@clvsc.tyc.edu.tw,以利彙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