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自主學習計畫之家長簽名同意方式,改採線上進行。家長如果無法線上簽核者,請經由子女或導師轉知圖書館,即可列印紙本帶回簽名後繳回圖書館。
2.計畫經指導教師初審通過後,家長請於112年12月7日起至12月12日(含)前完成同意簽名。依自主學習相關規定辦理,詳如下方附註。
3‧家長線上簽名操作說明影片網址如下
https://youtu.be/2Ip9o6bGEAY
附註:
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自主學習
家長同意簽名通知單 圖書館2023/12/07
家長您好:
註: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及實施要點(節錄)
七、學校規劃彈性學習時間,按其種類,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自主學習:
1、訂定學生自主學習實施規範,其內容包括實施原則、輔導管理(包括指導學生規劃自主學習計畫)、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參考格式及相關規定。
2、學生應依前目實施規範,系統規劃自主學習計畫;計畫項目包括學習主題、內容、進度、方式及所需設備,並經教師指導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後實施。
3、普通型學校、綜合型學校及單科型學校,學生於修業年限內,其自主學習合計應至少十八節,並應安排於一學期或各學年內實施。
圖書館啟 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