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加強宣導身障民眾機車考照駕訓補助,請貴校協助於各管道協助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交通局113年1月16日桃交安字第1130003224號函辦理。
二、 本府交通局與交通部公路局為鼓勵使用輔助後輪三輪車或輪椅直上式機車的身障民眾機車考照後上路,凡參加機車駕訓班訓練課程考照成功者,全額補助費用為4,200元,補助時間自112年10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
三、 上述補助情形請貴校協助透過多元通路進行播放(如:電視牆、多媒體數位電子看板、智慧公車亭、捷運或車內電視、地方電視臺公益廣告、官網、社群媒體(FB、LINE、IG)、宣導課程、平面媒體、活動等管道)宣導多加宣傳利用。
四、 檢附交通局製作之「身障機車駕訓補助」宣傳圖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