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本校教師聘任悉由人事室會同教務處、進修部先行評估教師需求,提教評會審查各科缺額及甄選簡章後,公告簡章及辦理試務工作,錄取人員經教評會審查通過後提請校長聘任。
2-3-1教評會會議紀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