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及長期代理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及切結書
獎勵申請程序:應於當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之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人之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及切結書送人事室辦理。
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doc
附表1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切結書.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