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本市各市立學校資訊安全防護,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調整網域名稱系統(DNS)政策,預計於114年7月1日起生效。
二、114年7月1日起生效後,學術網路請務必使用教育局之DNS伺服器,倘未使用教育局DNS伺服器將無法正常上網(解析網址)。
DNS伺服器IP位址如下:10.255.4.1、10.255.4.2、163.30.0.1、163.30.0.2。(建議至少要設定2筆DNS IP)
三、本校以下電腦主機之DNS伺服器預設均設定為10.255.4.1、10.255.4.2,無須再調整:
教師電腦、班級教室電腦、專科教室電腦與行政人員電腦。
四、各處室如有自管的伺服主機,請自行確認DNS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屆時無法連線。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圖書館技士分機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