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一案(教務處)
1.本培訓補助申請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
2.如欲提出申請者,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下載列印申請書或至教務處領取申請書,並於115年3月23日(一)前將申請書送交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3.本培訓補助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30日(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節錄本培訓補助要點:
二、本要點所定弱勢學生,指各級各類學校之下列學生:
(一)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四、本要點所定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以最近三年內於校外得獎公開表演展示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表現,並應有攝影錄音紀錄、邀請函、海報等相關文件或其他資料足資證明者。
(一)特殊專長:係指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