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青年培力計畫(詳附件)
審查作業
審查方式:由本署依申請單位所提資料及文件內容等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由本署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以本署核定函通知為主。
審查標準:包含課程設計妥適與創新性(50%)、預期效益(30%)、經費運用合理性(20%)等,並依評分結果核給經費,說明如下:
項目
內容說明
配比
課程設計妥適與創新性
針對計畫目標設計完整且具系統性課程活動規劃。
議題設定妥切,貼切學生實務生活經驗,且具有多元觀點討論挑戰。
課程設計引入適當外部資源,可提升學生學習興趣及學習成果,並與議題設定相關。
50%
預期效益
有效利用相關資源促成最大規模學習成效。
相關行動方案成果後續推動效益。
30%
經費運用合理性
經費編列及資源運用分配項目合理。
20%
合計
100%
好政青年培力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