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際崇她社桃園社獎助學金(教務處)
1.本獎學金申請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實行細則。
2.本獎學金採【電子信件mail】申請。如欲提出申請者,請於有效期間內,以電子信件(PDF掃描)方式傳送至指定信箱。並於115年10月31日前備齊申請表及應備資料證明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3.本獎學金收件信箱:電子信箱【a0917521058@gmail.com】。
4.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
※節錄本獎學金說明:
3.申請資格:
(1)國際崇她獎學金:就讀或設籍於桃園市的高中/職女性學生。前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學業成績75分以上。就申請項目,具該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或熱心公眾、具備領導才能或專業領域優異表現,並提供教師推薦函及相關事證。
(2)國際崇她桃園社助學金:就讀或設籍於桃園市的高中/職女性學生,前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並具備良好的品行,且同年度未接受其他單位或社團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