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續招相關規定

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

續招重要規定如下:

1. 報名資格:當年度各招生管道未錄取、錄取未報到、報到後已聲明放棄錄取者,且具有國中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2. 報名時程各校自訂。大多開在8月初。

3. 開始報名後可從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查詢招生校系及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