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習保留座位制實施計畫
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試辦圖書館晚自習保留座位制實施計畫
- 目的:
- 鼓勵學生穩定留校參加晚自習,並減少受其他學生頻繁進出干擾。
- 提升學生晚自習讀書風氣。
- 對象:
- 每週留校晚自習3日(含)以上,每日晚自習2小時或2小時以上之學生。
- 學生可自行選擇18:00~20:00;18:30~20:30;19:00~21:00等時段。
- 座位:學生申請通過後,由學務處規劃保留圖書館二樓最內側座位。
- 檢核:
- 無故未到記2點;當日下午5時前請假者記1點;遲到或早退者記1點。
- 單一月份累積滿4點者取消保留座位。
- 獎勵:單一學期內累積未滿6點,頒發晚自習勤學證明乙份、登記嘉獎乙次。
- 申請時間: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至17日(星期五)。
- 申請方式:持報名表經家長、導師簽核後,交至學務處呂宗明先生。
- 實施時間: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起至學期末止。
- 報名及聯絡窗口:學務處呂宗明先生。
- 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本次未申請晚自習保留座位制同學,可依原本模式參加晚自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