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補考考程

05/09新增體育補考時間

05/11新增技高法律與生活補考時間(原誤植為綜高科目)

 

特別注意事項:

一、補考當日請攜帶學生證(遺失者可帶有照片之證件),並一律穿著校服。

二、未攜帶證件或未穿著校服者扣該科成績20分。

三、請注意考場及考試時間,依時前往考試。

四、未在補考名單內同學,請確認自己的學分成績是否不符合補考標準。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