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國田徑錦標賽-欲報名者請於9/5前洽體育組長
一、主 旨:積極推展田徑運動,增進田徑技術水準,培養田徑人才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花蓮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
六、競賽日期:11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星期五、六)
七、競賽地點:花蓮縣立田徑場(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25號)
八、參加資格:(一)參加選手須以縣市為單位報名參加,且在該縣市設籍者(報名
結束前設籍)。
(二)選手必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九、競賽項目與參賽標準:如附表一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9月5日起至9月19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 http://www.athletics.org.tw/
(二)報名費:1.每人300元(含保險),請於9月20日前至郵局劃撥,並於劃撥單上註明單位、地址及報名人數。劃撥帳戶:10285863,戶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2.各報名單位請於劃撥單註明單位及報名人數,以利查核。
(三)報名項目:每項目最多可報名三人,每一選手參加項次不限(至少須有一項達參賽標準),接力以一隊為限。
(四) 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自行列印報名表,經主管核章後轉成 PDF 檔,上傳至報名系統,以確認報名手續完成。(PDF 檔案大小上限 4MB)
(五) 參賽隊伍之教練人員應具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檢定教練資格或其他認可教練資格,俾維護參賽選手權益。
其餘詳見附檔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花蓮縣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
六、競賽日期:11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星期五、六)
七、競賽地點:花蓮縣立田徑場(花蓮縣花蓮市達固湖彎大路25號)
八、參加資格:(一)參加選手須以縣市為單位報名參加,且在該縣市設籍者(報名
結束前設籍)。
(二)選手必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九、競賽項目與參賽標準:如附表一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9月5日起至9月19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網址: http://www.athletics.org.tw/
(二)報名費:1.每人300元(含保險),請於9月20日前至郵局劃撥,並於劃撥單上註明單位、地址及報名人數。劃撥帳戶:10285863,戶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
2.各報名單位請於劃撥單註明單位及報名人數,以利查核。
(三)報名項目:每項目最多可報名三人,每一選手參加項次不限(至少須有一項達參賽標準),接力以一隊為限。
(四) 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自行列印報名表,經主管核章後轉成 PDF 檔,上傳至報名系統,以確認報名手續完成。(PDF 檔案大小上限 4MB)
(五) 參賽隊伍之教練人員應具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檢定教練資格或其他認可教練資格,俾維護參賽選手權益。
其餘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