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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9月23日桃教資字第1090086129號函辦理,

訂定本校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如附檔,請本校同仁遵循資安相關規定。

                     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

                         新進人員資安宣導單

1. 資安宣導:密碼換新、程式更新、下載要當心。

2. 辦公環境內必須使用機關提供之資訊設備、網路,及規定之軟體,不得使用個人私有設備及中國廠牌產品

   公務設備亦不得連結個人私有手機上網。若有業務上的需求,必須經資安長同意後,列冊管理並定期檢討。

3. 上班期間不應連結非公務需要之網站,並避免連結惡意網站或釣魚網站,如發現異常連線,請通知資安窗口。

4. 不得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登記做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如社群網站、電商服務等。

5. 公務資料傳遞及聯繫必須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不得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

6. 即時通訊軟體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

7. 傳送公務資訊應有適當保護,例如加密傳送。

8. 帳號密碼必須妥善保存,並遵守機關規定,如有外洩疑慮,除儘速更換密碼外,並應通知資安窗口。

9. 主動通報資安事件或可能資安風險者,依規定獎勵。

10. 未遵守機關資安規定,初次予以告誡,若持續發生或勸導不聽者,依規定懲處;若因而發生資安事件,加重處分。

11. 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應即時通報資安窗口。

12. 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

13. 資安訊息網址:首頁>行政單位(正式版)>圖書館>資通維運>資通安全

14. 資安宣導人:圖書館主任梁家玉

-   聯絡人:圖書館技士蔡煌濱

-   聯絡方式:(03)4929871分機1722

-  電子郵件:library@clvsc.tyc.edu.tw

新進人員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本宣導單1式2份,由新進人員及宣導人各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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