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證照抵免重修申請即日起至10/7止
本校學生通過之技術士證照及英文證照可抵免相關科目之重修,相關程序如下:
一、申請作業日期:115.9.29(二)~115.10.7(三)
二、一張證照可抵免之科目請參閱抵免總表,唯不可重複申請,請同學科目名稱及證照名稱務必填寫完整。
三、一學期只辦理一次,逾時未交者請於下個學期再辦理,高三需考量畢業時間點,請儘早辦理。
四、申請表可至網路下載或至實習處技檢組領取。
五、抵免結果將於審查會議後公告於校網,不再個別通知。
六、相關規定及表格請點選下列網址:
https://www.clvsc.tyc.edu.tw/p/405-1000-3558,c778.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