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教務處)

轉知: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教務處)
1.本獎學金申請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
2.如欲提出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個案轉介單及申請書或至教務處領取個案轉介單及申請書。並備齊所有申請及應備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節錄本基金會辦法:
第一條:(申請資格)
為扶助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家庭,未滿18歲兒童及青少年,獲得適當的就學、就養、就醫及救助等基本生活需求。

第三條:(申請救助檢具資料)
一、轉介單(可下載本會轉介單或申請單位轉介單)
二、經濟狀況證明:以下文件至少擇一項檢附:
  (一)當年度全戶低收入戶證明。
  (二)當年度全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清寒證明。
三、負擔家計者無力工作證明:因罹患重傷病者請檢附醫療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者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遭逢其他變故者,依實際狀況檢附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蹤證明、在(入)監執行證明……等其他相關文件。
四、補助匯款文件:案主或家長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五、其他相關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診斷證明書、醫療費單據影本、學雜費單據、死亡證明書。

第六條:(救助申請程序)
一、本會不接受案家自行申請,須透過下列單位之專業人員協助轉介申請:
  (一)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之社工人員。
  (二)公私立醫院社工室(社服室)之社工人員。
  (三)政府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專業社工人員。
  (四)公私立學校機關之社工人員、教師。
二、申請補助項目,由公(私)部門社會福利單位社工員實際訪查後,評估案家需求,於轉介單敘明建議補助項目及方式,檢附資料含:轉介單、相關資料,以利本會審查評估。
三、申請補助轉介單位轉介單及相關資料,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本會收到後10日工作天內回覆審查結果並核發補助金,亦將視個案狀況,由轉介單位協同本會工作員,前往案家核發補助金。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