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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教務處)-【已截止】

轉知: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教務處)
1.本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申請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要點。如欲提出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於113年4月22日前備齊申請表及應備資料證明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2.本獎勵申請時間:即日至113年4月26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節錄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
參、補助對象:參加113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就讀高中(職)原住民籍考生。

肆、補助項目:
一、 交通費:
(一)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交通費用。
(二)學校安排考生集體應考之租車費用。
(三)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專職族語老師交通費。
二、住宿費:原住民籍考生應考之住宿費用。
三、工作費: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補助費(專職原住民族族語老師、教職員不得支領工作費)。

伍、補助原則:
三、原住民籍考生個人交通費用:原住民籍考生就讀之學校或居住地距離考場達50公里以上者,補助往返臺鐵或公路票價,金額依票根或公告所載為準。
五、原住民籍考生住宿費用:原住民籍考生就讀之原住民地區學校所在地或居住地距離考場達60公里以上者,補助測驗前一晚於考場所在地之住宿費用,金額依收據核實補助,最高每人以新臺幣1,2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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