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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註冊須知(教務處)

一、請全校導師及班長(綜職科除外)於 8 月 29 日週四上午 8:10 至圖書館一樓參加註冊會議,會議中將發放註冊須知及相關資料。

二、請高二、高三同學攜帶學生證辦理註冊

三、高一新生若未於新生始業輔導交齊新生資料確認表桃園市學生卡個資利用同意書,請於開學時補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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