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11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古文背誦及古詩詞曲文吟唱比賽
實施目的
一、鼓勵學生「與經典同行,與聖賢為友」,汲取古人智慧,融入性命,培養器識道德。
二、體行孔子「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之教化。增進文學涵養、提煉生活藝術,促進身心健康。
三、提高學生國語文程度,增進學生學習古文興趣及傳承中華優美文化。
比賽對象
一、個人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每校遴選一至六位學生參加。
二、初賽請各校自行辦理,並擇優薦送參加複賽;各區複賽特優者三名參加決賽。
三、各區範圍如下:
區別 |
範圍 |
北區 |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 花蓮縣 |
中區 |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
南區 |
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金門縣、連江縣 |
伍、比賽時間
一、初賽: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5 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複賽:114 年 5 月 4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三、決賽:114 年 6 月 1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陸、比賽地點。
一、初賽: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二、複賽:
(一)北區、中區、南區:
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 2 段 235 號和平大苑 L2 和平廳三、決賽: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 2 段 235 號和平大苑 L2 和平廳
或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29 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地下一樓國際會議廳或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十一樓國際會議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11 號 11 樓)
一、背誦內容
(一)抽選題(指定題)、自選題。
1、抽選題:以高中職現行國文教材及國立編譯館課本為範圍,挑選十五篇。請參考附件 1
2、自選題:
- 參賽者(各校)自行選定篇目,請將內容 1 式 9 份(一律用 A4 紙橫式直書,字型大小為 14 到 16 級,請勿留學校及學生姓名),連同報名表寄至主辦單位;篇目及內容上傳至報名信箱。
- 自選題包含國中、高中職國文課本及課外之文、賦、贊、
書、箴、銘、詩、歌、詞、曲、…。(參考附件 2 但不侷限這些篇目)可以自行選擇。
(二)比賽當日依序於出場比賽前十分鐘抽指定題目。
二、背誦時間:
(一)複賽、決賽1、抽選題以 5 分鐘為限(不足 5 分鐘不扣分,時間到即下臺)。自選題以 5 到 7 分半鐘為限。凡超過或不足限定時
間,每 30 秒扣總平均 1 分,不足 30 秒以 30 秒計,累計扣分。
(二)抽籤
1、複賽抽籤時間:114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2、決賽抽籤時間:114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3、請各校派代表至「搶救國文教育聯盟」會議室公開抽籤決定序號,未親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4、比賽當日未按序號上臺者,視同棄權。
獎勵
一、複賽:個人組依北、中、南三區各錄取特優、優等各三名及甲等若干名,並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請各校予以敘獎。
二、決賽:
1、個人組取一到六名,餘為榮譽獎,並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請各校予以敘獎,主辦單位亦報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發獎狀。
2、榮獲前三名學校有功人員由主辦單位報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部敘獎。
3、榮獲決賽第一名至第六名及榮譽獎,主辦單位報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頒發指導老師獎狀。
4、榮獲決賽第一名至第三名指導老師,主辦單位報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敘獎。
其他
一、 請詳閱比賽計畫及遵守附件之注意事項,參賽時遵守秩序及比賽規則。二、相關訊息公告於「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網站。請於青年節、清明節起,
留意「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網站 114 年第十一屆比賽專欄。
三、第一屆至第十屆決賽精采內容,已掛載於「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網站。四、為減少學生老師北上舟車勞頓,除第一次正式報名參賽,複賽三區都採線上錄影比賽方式。於五月四日複賽當天邀請評審委員現場評比完成比
賽,成績揭曉後公告成績及晉級決賽名單學校。
五、決賽原則採現場比賽方式。但須視三四五月初疫情決定。如果改為線上錄影比賽,將通告決賽替代方案,主辦單位同步監控錄影方式比賽,則評審地點等,將會隨之改變。請於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六)起,特別注意
「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公告。
六、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另公告補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