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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醫學系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教務處)

轉知: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醫學系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教務處)
1.本助學金申請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
2.如欲提出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或至教務處領取申請書,並於114年8月22日(五)前將申請書送交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3.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8月29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節錄本助學金辦法:
貳、申請資格:
(一)大學生:中華民國各大學醫學系在學學生及新入學學生,惟公費生除外。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入學學生不在此限。
(二)有服務社會、造福人群理念及努力向學者。
(三)中低收入戶、家境經濟缺乏或遭遇急難造成家庭經濟困難者。

參、申請條件:
一、申請應檢附資料:
(一)申請書(含自傳,撰述600字至1000字有關個人為何選擇醫學系就讀、求學歷程、人生觀、個人優缺點、生涯規劃及服務社會等之看法)。
(二)全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
(三)申請時在學證明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或入學通知單(入學後補附在學證明)。
(四)學生助學金權重基準表,申請時當年之清寒經濟缺乏證明(稅捐機關核發之監護人或戶長「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困難情況之文件)或(中)低收入證明。本人或家中親人身障證明/重大傷病/罕見疾病診斷證明。

二、申請時間:申請人應備齊第一項所示文件資料,第一學期於六月底前(限繁星推薦或經學測個人申請之新生)或八月底前申請;第二學期於三月十日前申請,請以掛號郵寄至本法人,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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