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及學習歷程檔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 2.0 版」,請貴校參閱本注意事項(教務處)
一、依教育部 114 年 6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402561 號函及 113 年 12 月 1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40655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特訂定本注意事項,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俾利各校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動。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教師備課、教學及評量等不同階段運用人工智慧之技術,特訂定本注意事項,供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與學生參考運用,俾利各校順利執行相關教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