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桃園市青年暨特定對象技術士證照獎勵方案,即日起開始受理!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但請尚未申請桃園市青年乙級技術士證照獎勵金的同學,請留意申請截止日期,(技術士證照請於證照生效日起 90 日內(含第 90 日)提出申請)
一、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或郵寄/親送。
二、線上申請網站:請點我
三、若使用郵寄申請書者,為避免申請書寄送過程中疑失等問題,請同學務必以掛號郵寄。
四、備註:
1.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 650 號 2 樓。
2.本方案獎勵經費由桃園市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獎勵申請之核定,均以申請文件備齊之先後順序為準。
當年度經費一經用罄,即停止受理獎勵申請,並不再受理補件、候補、保留名額或任何形式之追加申請;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追加經費或另予補助。
3.相關辦法請參閱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