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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香光教育青年獎學金(教務處)【已截止】

轉知:香光教育青年獎學金(教務處)
1.本獎學金申請資格及條件詳如附件要點。如欲提出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於115年4月13日(週一)前備齊申請表及應備資料證明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2.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4月20日(週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節錄本獎學金辦法:
二、報名資格:
1.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
2.家境清寒。
3.品性優良:能尊重師長、友愛同學與親友且熱心公益者。
4.曾參加市級(含)以上特別才藝比賽獲獎或受邀表演者(如資訊科技、體育、藝術、烘焙、工藝、民俗技藝表演或其他特長者。)

三、申請辦法
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專用申請表:
(一)推薦人篇:由推薦人(校長、導師、得獎相關指導老師或教練)填寫,並具體說明學生之家境、品德表現及特殊專長。
(二)同學篇:由學生本人填寫各項基本資料。

四、獎勵方式
本獎學金共計錄取 50 名入選者,所有入選者皆受邀出席頒獎典禮,並於典禮當天現場揭曉各獎項得主。

五、報名方式:
(三)應備證明文件:
1.獎學金申請表(含「推薦人篇」及「同學篇」)。
2.參加比賽得獎之獎狀(影本)、獎盃照片、作品或表演照片,及其他相關特長證明。
3.115年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因故無法提出官方證明時,請學校或導師協助出具書面證明,說明學生家庭近況)。
4.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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