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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註冊須知(教務處)

一、請全校導師及班長(綜職科除外)於 8 月 31 日週一上午 8:10 至圖書館一樓參加註冊會議,會議中將發放註冊須知及相關資料。

二、請高二、高三同學攜帶學生證辦理註冊

三、高一新生若未於新生訓練繳交 新生資料確認表、桃園市學生卡個資利用同意書,請於開學時補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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