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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註冊須知(教務處)

一、請全校導師(綜職科除外)於 8 月 29 日週一上午 8:10 至行政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參加註冊會議,會議中將發放註冊須知及相關資料。(因應疫情,班級幹部不須參加此次註冊會議)

二、請高二、高三同學攜帶學生證辦理註冊;高一新生若未於七月報到時,上傳或傳真國中畢業證書者,請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給註冊組查驗後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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