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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教務處)-【已截止】

轉知: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教務處)
1.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及資格詳如附件要點。如欲提出申請者,請自行下載列印申請書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書,於校內申請時間112年6月6日(星期二)前備齊申請表及應備資料證明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由校內協助寄件。
2.本獎學金申請時間:112年5月16日至112年6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節錄本計畫內容:
四、申請說明:
(二)申請資格:
1. 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助學計畫」、引導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1) 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2. 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3. 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四)申請文件:申請學生應檢附下列書件,逕寄本基金會。
1.學生基本資料表。
2.家長同意書。
3.自傳。
4.推薦函。
5.戶籍謄本或口名簿影本。
6.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
7.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成績單、受獎證明等)。

六、本計畫學生之權利及義務:(義務將列年度評估之條件)
1.簽署同意書。
2.每年從事志工服務12小時(含)以上。
3.每月須繳交品格學習心得。(每月30日前繳交)
4.每學期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以上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5.毎年須參加本會辦理之相關活動,如:遊學活動或夏令營。
6.團體活動回家作業繳交率達 100% 。
7.每年至少參與育成度工作坊一次。
8.上述一項義務未達標準須提出書面說明。
9.參與本計畫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助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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