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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 113 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內推薦委員會委員名單(教務處)

桃園市立中壢商業高級中等學校大學繁星推薦校內推薦辦法(節錄)

組織與分工:成立大學繁星推薦委員會,校長為推薦委員會主任委員,下設執行秘書一名,由教務主任擔任,負責召集與協調工作,委員如下:教學組長、註冊組長、實驗研究組長、學務主任、訓育組長、社團活動組長、輔導主任、資料組長、輔導老師、綜高三年級學術學程導師、綜高學術學程前一屆高三導師代表。

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內推薦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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