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局為鼓勵本市高中職學生參與社團活動,並提升學生幹部社團領導與管理能力,促進桃園地區高中職校園社團交流學習,爰辦理旨揭營隊。簡章內容摘述如下:
(一) 參加對象與人數:本市高中職校社團、班聯會幹部,或對本活動有興趣、欲提升自身領導能力之本市高中職校學生,預計80名學員(本市高中職校社團、班聯會幹部優先錄取)。
(二) 活動日期:115年7月13日(一)、14日(二),兩天一夜。
(三) 活動與住宿地點:桃園青年體驗學習園區(桃園市新屋區新港路16號)。
(四)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23日(二)止。
(五) 報名方式:
1、 採網路表單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ppMbX3bxL2YuNUgk6)。
2、 本局將依據報名時間 、學校社團平均分配進行篩選,於115年6月29日(一)前發布錄取通知,並於115年7月6日(一)前發送行前通知,通知活動資訊、接駁集合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至報名者之電子信箱。
(六) 注意事項:
1、 營隊須全程參與,全程參與本活動者,將頒發活動參與證明。
2、 營隊安排本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至桃園青年體驗學習園區之交通接駁,請於報名表單中登記搭乘。
3、 營隊安排戶外高低空設施探索體驗,請衡酌自身健康狀況決定是否參加該環節,報名時須上傳體驗課程契約與身心健康調查表電子檔,並於活動當日繳交正本。未滿18歲者除體驗課程契約須有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名外,另需上傳家長同意書電子檔,並於活動當日繳交正本。前述表單詳簡章第3至第5頁。
4、 營隊全程投保公共意外險與個人旅平險,為確保參加對象安全,報名所需填寫資訊必須正確,以便本局投保保險與緊急聯繫。
二、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局綜合規劃科張科員(03-4225205#7014),或本局校園社團資源中心吳先生(03-4225205#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