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青年培力計畫(詳附件)
- 審查作業
- 審查方式:由本署依申請單位所提資料及文件內容等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由本署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審查。審查結果以本署核定函通知為主。
- 審查標準:包含課程設計妥適與創新性(50%)、預期效益(30%)、經費運用合理性(20%)等,並依評分結果核給經費,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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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容說明 |
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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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設計妥適與創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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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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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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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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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運用合理性 |
經費編列及資源運用分配項目合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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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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