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
續招重要規定如下:
1. 報名資格111年度各招生管道未錄取、錄取未報到、報到後已聲明放棄錄取者,且具有國中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者。
2. 報名時程各校自訂。教育部統一規定111年8月8日開始報名。
3. 開始報名後可從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查詢招生校系及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