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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校內說明會資料(教務處)

【系統練習版開放】

一、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各系統開放練習版時間如下表列,建議考生事先詳閱招生簡章,並點選「技優甄審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系統操作手冊已置於各作業系統注意事項說明【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系統名稱

開放練習啟迄時間

繳費身分審查系統練習版

月 27 日 10:00 起至 月 12 日 17:00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練習版

月 27 日 10:00 起至 月 23 日 17:00 

報名系統練習版選填校系

月 27 日 10:00 起至 月 13 日 17:00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

月 27 日 10:00 起至 月 29 日 21:00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練習版

月 27 日 10:00 起至 月 26 日 17:00 

 二、特別注意,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作儲存,所有的列印表件為系統預設資料樣張僅提供參考識別請多加利用。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及疑義處理】

一、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招生訂於 月 12 日 10:00 至 月 17 日 21:00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登入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二、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如有疑義者,須於 月 18 日中午 12:00 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學校提出疑義逾期或未依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網路登錄及繳寄證明文件】※ 此階段若為一般生則不須登錄

一、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 月 15 日 10:00 起至 月 17 日 17:00 受理考生繳費身分審查

二、請考生先將個人「繳費身分審查資料」平放(勿折)裝入信封內,每一信封袋僅可裝入一人報名資料,不可裝入兩人以上之表件。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繳費身分審查專用信封封面」於 月 17 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送,以便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收件核校作業。

【繳交報名費暨資格審查登錄與繳寄審查資料】

一、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 月 30 日 10:00 起至 月 日 24:00 受理考生報名費繳交

二、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 月 30 日 10:00 起至 月 日 17:00 受理考生資格審查登錄與資料繳

三、請考生於資格審查登錄時務必確認系統是否顯示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 月 日 17:00 向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未依本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四、請考生先將個人「資格審查資料」平放(勿折)裝入信封內,每一信封袋僅可裝入一人報名資料,不可裝入兩人以上之表件。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資格審查專用信封封面」,於 月 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送,以便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收件核校作業。

 【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 此階段為通過資格審查之考生登錄選填

一、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 月 20 日 10:00 起至 月 24 日 17:00 受理考生網路報名作業。請考生登入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完成網路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作業考生至多報名五個校系科、學程,有採計技藝技能競賽、技術士職種(類)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招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學程皆可報名。

二、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須完成「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等步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三、乙級技術士證及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增加甄審總分優待加分比率,依各職類或類科所對應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考生審慎選報校系科(組)、學程。各職類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參閱招生簡章第 至 2頁「招生類別代碼及名稱、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技術士職種(類)及專技普考類科對照表」或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

 【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一、113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 月 日 10:00 至各校所訂截止時間受理考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二、請依各校所訂定方式完成「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組)、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請參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

三、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技優甄審作業系統項次 7查詢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費方式,提供查詢各校繳費方式,考生可多加利用。【※ 請注意,技優甄審指定項目甄審費用,是繳交給所報名之科大學校帳戶

四、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 檔)由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自行上傳。※ 若考生同時報名甄選入學,可利用甄選入學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時,自行下載第六學期修課錄 PDF 檔,以利技優甄審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使用

五、當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考生仍須依各校規定之上傳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六、本作業階段,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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