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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高三應重讀名單(進教學組)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

學生學年成績經補考後仍未符合升級規定者,應重讀。

無意願重讀者,請於8/12前告知進修部教學組,並至進修部辦理相關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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